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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的“断想”
朱建廉
(南京市金陵中学 210005 江苏 南京)
在这里,陆陆续续记录下来的是笔者在从业的过程中针对着复杂的学科教学所作的一缕
缕并不连贯的思考
——
“断想”。尽管在那并不连贯的一缕缕“断想”之间似乎找不到内容
上的延续和逻辑上的链接,但这些源自于思维层面上的每一缕“断想”却又似乎有着某种较
为一致的思维指向,即:每一缕“断想”似乎都在力求精准的指向学科教学的本质特征而努
力揭示其内涵。若确如斯,则应该确认这一缕“断想”在精准的指认学科教学之本质时所
具有的价值,从而也就不必顾及其间内容延续的不连贯和逻辑线索的不流畅而将这一缕针
对学科教学所作“断想”结集成文,以客观的反映作为“断想”主体的笔者在学科教学的
本质探索中所经历的心路历程。
1、关于“教学”的基本认识
教学,是教师最主要的职业行为教学,是实施教育最重要的基本形式;教学,
实现人类文明与文化传承最关键的平台与载体。
教学,通常需要落实在具体的学科之上——通常所说的“教学”,实际上意指“学
科教学”。这样,就将使得相应于所谓的“学科教学”会由于“教学”而具有某种共性特征
的同时,又会由于“学科”而具有相应的个性色彩。
教学,作为一个固定搭配的专有词组在相应的结构特征上可作如下两种理解:
一种理解,由作为动词的“教”与作为名词的“学”而在结构上构成所谓的“动宾词组”;
第二种理解,由作为动词的“教”同样作为动词的“学”而在结构上构成所谓的“并列词
组”在第一种理解的基础上,“学”字的意思是指“学问”“知识”在第二种理解的
基础上,其“学”字的意思是指“学习”或“行为”
教学,若针对其结构上的特征而“动宾词组的理解,则相应的内涵仅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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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传承”教学,若针对其结构上的特征而作“并列词组”的理解则相应的内涵除“知
识的传承”外还应该包括所谓“行为能力的习得”和“行为主体其基本素质的提升”
教学,是一个过程,一个“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复杂过程作为“教
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复杂过程,教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应该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
“学”之间的“对立“统一”在复杂的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作为联系教师的“教”
和学生的“学”的媒介,并与之共同构成教学过程的三个要素。在教学过程的三个要素当中,
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均与能动的人相关而显得更为灵动,“教学内容”相比较而言
则显得较为稳定
教学,„„
2、关于“教学”的目标体系
教学,是一种以培养人为目标的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种以培养人为目标的
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教学活动的基本属性显然应该包括所谓的“综合性”“社会性”“实
践性”和“目的性”。其实,作为以培养人为目标的教学活动,其最为根本的属性应该是所
谓的“人的基本属性”——“人性”
教学,承载着的是课程的具体实施过程。在新的一轮课程改革中,所提出的课程目
标体系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这三个维度的目标体系中所
包含着的因素多达七个,即: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
值观”其中:“情感”“态度”“价值观”这后三个因素显然是直接植根于教学过程的最
根本属性——“人性”——之上的。
教学,其最为基础的目标应该被认为是“知识的传承”。在针对教学活动的早期认
识中,甚至是把“知识的传承”作为教学活动的唯一目标——社会上所形成的对“教师的教
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实施教学行为的教师”的通俗称谓,形象化的证实了这一
观点——由于知识被文本化的方式呈现于书中,所以社会上通俗的将“教师的教学行为
“学生的学习行为”分别称作为“教书”“念书”而把作为“实施教学的行为者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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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称作为“教书匠”或者“教书先生”。之所以把“知识”指认为目标体系中的基础目
标,相应的理由是:“技能”的把握通常是“知识的运用中达成;“过程”的体验通常是
“知识”的建构中感悟;“方法”的概括通常是在“知识”的传承中实现;“情感”的激发
通常是在“知识”的理解中释放;“态度”的端正通常是在“知识”的运作中完成;而“价
值观”的形成通常也需以“知识”为背景方能够有所体现。
教学,其目标体系中最为核心的目标应该被认为是“价值观的形成”。之所以认定
“价值观”的核心地位,相应的理由是:教育,承载着传承人类文明与文化的职责;教学,
承担着教育的主体部分而将人类文明与文化的传承在人际间实现;“价值取向”和“思维品
质”在人际间实现文明与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其作用与功能相当于所谓的“遗传基因”“思
维习惯”的形成乃至“思维品质”的完善又必将受到“价值取向”的影响与制约。这样,“价
值观”在教学目标体系的诸多因素中的核心地位便无可争辩的被显现出来。
教学,在其运作过程中而使得相应的目标体系达成时,应该关注到其目标体系中的
各个因素之间的差异。其中:“知识”技能”“过程”“方法”等四个因素,构成了教学
目标体系中的第一层次而能够直接外显于教学活动过程之中;“情感”“态度两个因素,
构成了教学目标体系的第二层次而只能内化于学习主体的内在资稟;至于“价值观”,则作
为教学目标体系的第三层次而由前六种因素的综合凝练所形成,并在实现人类整体的文明与
文化传承时以类似于生物体繁衍时的“遗传基因而表现在、或落实于构成人类整体的个体
的人身上。
教学,„„
3、关于“教学”的主体指认
教学,早期被认为主要是“教师教的过程”。在这种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的认识
基础上,针对教学过程的理性关注往往会过度的强调和夸大教师的主导作用,从而把针对教
学过程的理性研究聚焦于对“教师教的过程”的梳理与把握。实际上,形成这一认识的基础
是由于对教学目标的片面理解:如果将教学目标确认为是“知识的传承”为唯一诉求,
么无论怎样强调作为知识拥有者的教师在知识传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便都不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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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于近期的新一轮课程改革中被认为主要是“学生学的过程”。若与一味强调
和夸大教师主导作用的早期认识相比,这种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理解显然更趋合理。际上,
形成这一理解的基础一方面是由于对教学目标体系的完整认识另一方面还与建构主理论
对知识的习得过程的合理解释相关:既然知识的习得过程认为是习得者主体性的建构过
程,那么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就不应该持丝毫的怀疑态度了
教学,作为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无论强调哪一方的主体地位其实都是片面
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作为“教学过程”这统一体的两个侧面,实际上是不能
分割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的“教师”与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学
生”一定是在同一瞬间诞生的;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教”的行为与第一次真
正意义的“学”的行为也一定是在同一瞬间发生的。这就是说教学过程具备着的应该是所
谓的“双主体”特征。
教学,在客观上具备“双主体”的相应特征但在主观上的基本认同以及相应表
达仍可以、甚至是仍应该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其理由是:尽管教师和学生均为教学过程中的
主体,但由于处于发展中的学生与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师相比而为弱者,根据所谓的“弱者倾
向性性原则”而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淡化教师的主体性,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应该的、
至是明智的。
教学,在客观上具备着“双主体特征,而在主观表达中却应该考虑到“弱者倾向
性”而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在针对教学过程而提及与关注相应的“主体意识”时
就应该同时包含着两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提及教学中的“主体意识”,首先应该认
为是为了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第二个层次,关注教学中的“主体意识”,同时还应该认为
是确认教师的主体地位。既然教学过程中“双主体”特征的客观存在,那么教学过程就应该
同为师生共有的“真实的生活” 既然教学过程中“双主体”特征的客观存在,那么实施
学过程时就应该思考如下两个基本问题,即 学生应从教学过程中获得些什么?教师应在教
学过程中表现些什么?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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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教学”的考量标准
教学,相应的目标体系具备着“多元化”特征。在教学预设中,“多元化”目标
系其相应的设定会在精准程度上产生差别;在教学实施中,“多元化”目标体系其相应的达
成又会在丰满程度上产生差异。通常情况下,“多元化”目标体系在预设中的设定精准程度
和在实施中的达成丰满程度都是考量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对教学的目标体系等诸
多因素的相应考量,将构成对教学的整体考量标准。
教学,先天性具备着复杂性特征,从而使得其考量标准难以界定。对于难以界定的
教学考量标准其实可以粗拟一个易于操作与判断的简易标准:教学过程中如果能够让学生
普遍感到 45 分钟是如此之短暂,从而经常被下课的钟声所惊醒,则这样的“教学”绝不会
差。当然,更为合理、更为精准的教学考量标准应该在针对教学过程作科学而精细的结构
析的基础上而拟定。
教学,若欲针对其考量标准作进一步细化拟定,则应该关注到诸如“教学目标的设
定”“教学情景的创设”“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素材的整合”“教学重点的分散”“教
学难点的突破”、“ 教学技能的运用”“教学素养的表现”“教学节奏的掌控”“教学流程的
梳理”“教学生成的应对“教学智慧的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等诸多因素。
教学,若欲针对其考量标准作相应的执行,则通常需要通过对几组相关的因素进行
比对而完成相应的操作,譬如:“课标要求的精细解读”“教学内容的深度研究”间实
施比对;在“教学预设的目标设定”“教学行为的目标指向间实施比对;在“教学运作
的相应策略”与“学习主体的认知背景”间实施比对;在“教学智慧的相关表现”学习
主体的认知发展”间实施比对;“教学素养的适时表现”“动态生成的恰当处置”间实
施比对;在“教学流程的整体状况”与“教学效果的相应呈现”间实施比对。
教学,和其他的复杂过程一样而具有相应的考量标准;教学的考量标准,和其他的
复杂过程一样而具有相应的效能作为教学的考量标准其通常情况下的效能应该包括
测、评价、反馈等。借助于教学的考量标准而实施对教学的有效监测、评价与反馈,则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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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教学,„„
5、关于“教学”的境界追求
教学,借助于相应的考量标准应能分出其质量高低教学,借助于相应的考量标准
还能诊断出需要改进的着力点。教学考量标准的监测、评价与反馈功能使得实施教学的主体
其操纵与驾驭测量与调控课堂的能力持续提高而达到相应的较高境界成为可能。基于此我
们可以明确的是若欲提高对复杂的教学活动的驾驭能力就应该对相应的实施状况作跟踪
监测、合理评价和即时反馈。而在这监测评价与反馈的基础上,实施教学的主体其职业能
力的提升、职业成效的放大和职业境界的追求将能够得以落实。
教学,其所应追求之境界的相应确立,源自于如下所给出的演绎推理:人类所从
的一切活动其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所谓的“真”“善”“美”而生发于“课堂”的学科教学
活动是人类所从事的活动中的一种独特类型;所以生发于“课堂”的学科教学活动其所追求
的最高境界也应该是“真”“善”“美”。
教学,就应该求“真”,就应该以所谓的“科学境界”而达成求“真”之目的。教
学的基本目标是知识的传承,而传承知识的基本要求是遵从相应学科的“科学性”追求“科
学境界”而求“真”,则在相应的教学运作中主要应该关注的是:对学科教学内容的准确理
解与科学处置。
教学,就应该向“善”,就应该以所谓的“人文境界”而抒发向“善”之情怀。教
学是发生在人际间的活动,发生在人际间的教学活动最应该尊重的“人性”“人性”的主
流特征表现为“善”追求“人文境界”而向“善”则在相应的教学运作中主要应该关注的
是:善待学习主体而充满人文关爱。
教学,就应该臻“美”,就应该以所谓的“艺术境界”而落实臻“美”之追求。教
学是与人相关的复杂性综合过程其间同时蕴含着可以客观性测量的“科学特质”和只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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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性评价的“艺术特质”,造成“艺术特质”蕴含其间的原因应该被追寻到所谓的“复杂”
“综合”“与人相关”追求“艺术境界”而臻“美”则在相应的教学运作中主要应该关
注的是:灵动而艺术性的运用教学方法。
教学,„„
6、关于“教学”的行为意识
教学,其过程的复杂性对相应的行为提出了特定的要求,即在复杂的教学过程的
运行中,相应的教学行为必须得到意识层面上的理性指导。这就是说:研究与实施复杂的教
学,就应该针对其复杂性特征而审慎的研究与设计相应的教学行为就应该提出所谓的“行
为意识”而自觉的将教学行为纳入意识层面上的理性指导之中。
教学,在其复杂的过程中包含着三个基本要素,因而实施教学的主体所形成的用于
指导教学行为的相应意识,其 思维的目标指向就应该精准的指向教学的三个要——教师的
“教”学生的“学”和作为联系“教”“学”之媒介的“教学内容—— 以使得意识
指导的行为能够把握住教学过程的关键。
教学,以“教师的‘教’”为其三个要素之一,而针对着“教师的‘教’,应该自
觉形成所谓的“垂范意识”。正所谓“言教不如身教”,若与“教师‘教’而学生‘学’”的
运作策略相比较,改用“教师‘学’而学生‘仿’”的相应运作策略似乎更具实效。教师于
职前所接受的是“师范”教育,其中的“范”字似乎在暗示着教师职业行为的这一特点。
教学,以“学生的‘学’”为其三个要素之一,而针对着“学生的‘学’,应该自
觉形成所谓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要求保障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保障
学生的“主体地位”通常要落实在保障学生的“话语权”的相应环节上。考虑到学生的“话
语权”“显性”“隐性”之区分,所以在关注学生的“话语权”时切忌追求教学现场表
面上的热闹而更多去关注其更具价值的隐性“话语权”
教学,以“教学内容”为其三个要素之一,而针对着“教学内容”,应该自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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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整合意识”作为联系“教”“学”的媒介,“教学内容”的整合是发挥其联系功
能的需求;作为教学过程中的资源,“教学内容”的整合是服务于教学目标达成的需要。另
外还应该注意的是整合“教学内容”的相关策略问题譬如:若相应的教学内容其特征类似
于“液体”而不便于学生的“携带”(理解与掌握),则可以增加一只“瓶子”(甚至可以是
教学要求以外的相关内容)而做相应的整合以便于学生的“携带”(理解与掌握)
教学,„„
7、关于“教学”的运作策略
教学,其相应的运作方式应该围绕着相应的教学目标而设置,在相应的运作过程中
必须尊重相关的规律。另外,在具体运作方式的设置与选择过程中必须关注到教学各个侧面
的特色需求:应注意发挥教师的特长;应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应尊重教学内容的特征。
教学,在其运作策略的设置中最应该关注的是学生的身心特征,这也是出于保障学
生的主体地位而考虑。为了能够有效的指导着切合学生身心特征的教学运作策略的设置
该将相应的教学运作策略的设置自觉纳入所谓的“三心教育观的制约中,即:运作策略的
设置应关注着学生先天所具有的“好奇心”与“好胜心”,应该注意使相应的运作策略能够
帮助与指导学生适时形成“责任心”
教学,在实现“知识传承”目标时其理想的境界通常被认为是所谓的“融会贯通”
其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知识传承”目标时还应该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有进一步
的追求——“触类旁通”和“无师自通”。正所谓“三通”而知足,甚至是“三通”而知不
足。在复杂的教学活动中实现“知识传承”,应该沿着“融会贯通
——
触类旁通——无师
通”的思维线索而作不懈的努力与追求。
教学,较为智慧的的运作应该被认为是所谓的“触类旁通”。譬如:假设教学的知
识目标为“x,若直接针对“x”而作相应的剖析确也能够实现学生对“x”的理解与把握,
但若作所谓的“触类旁通”式的运作——间接针对与x相关的ab、“ c做相应的
剖析而学生逐步悟出“x的真谛,这样的运作在达成相应的知识目标的同时,还能够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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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学习、对学科保持着长久而浓郁的兴趣
教学,相应的运作策略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应该是所谓的“无师自通”。正所谓“教
是为了不教”,这一观点实际上构成了追求相应于“无师自通”的高境界教学运作策略的哲
学基础。在这一观点的影响下,在高境界教学运作策略的追求中,逐步形成和坚定了相应的
教学主张:我不奢望把学生教会,我要努力把学生问懂。
教学,„„
8、关于“教学”的运作模式
教学,若将其相应的运作过程“程序化”后,则就建构起了所谓的“教学运作模式”
而建构起相应的“教学运作模式”,实际上就在技术层面上一定程度的解决了由于教学过程
复杂、教学流程漫长、教学环节众多、教学现场灵动等原因所引发的运作困难。
教学,就其运作的层面自然提出了“模式”的概念,针对“模式这一概念的认识,
应该能够体会到如下意蕴:“模式”的通俗含义,应该与所谓的“套路”相近;“模式”的基
本属性,应该是隶属于“技术”范畴;“模式”的相应功能,应该被局限在“操作”层面;
“模式”的建构方式,应该以教学的要素”制约;“模式”的选用原则,应该由教学“目
标”决定“模式”的随机调整,应该用现场的“生成”掌控。
教学,在运作的层面上可以根据相应的要求不同和具体的情况各异而建构起多种多
样的“模式”。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其缘由实际上是与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的“多元
化”、教学内容和教学环境的“多样化”乃至教学对象的发展状况的不平衡等多种因素相关
的。能够根据相应要求和具体情况而自主建构教学“模式”、能够熟悉各种教学“模式”的
操作流程、能够正确选用合适的教学模式”类型而组织教学等,这是一个成熟教师的重要
标志。
教学,在运作层面上对相应的教学“模式”的建构把握、选择和运用等,均将建
立在对教学过程的理解和对教学境界的追求基础上。在对与“无师自通”相应的较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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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作方式的追求中,在所提出的“不奢望把学生教会要努力把学生问懂”的教学主张
的启示下,笔者建构并坚持长期运用于教学实践的是所谓的“问题驱动和思维引领”的相
“模式”在相应的教学“模式”运作的教学实践中,教师的教学语言多为“质疑“设
问”,而留给学生的则是与“隐性话语权”相对应的“思考”和与“显性话语权”相对应的
“表达”
教学,在运作的层面上既需要通过教学“模式”的运用而支撑着较高的效益,又应
该注意到不能被程序化的教学“模式所束缚。也就是说:当教师的教学行为能力较强而达
到了较高的水准后,当教师对教学“模式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较为深刻和较为熟练达到
了较高的境界后针对着教学“模式”就应该自觉的形成一种态度、或积极的提出一个观点,
即:“去模式化”
教学,„„
9、关于“教学”的基本素养
教学,其相应的目标必须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达成,而教学的实施过程又必须得到
实施教学的主体所掌握的教学技能的支撑教学过程的复杂、教学现场的灵动、教学目标的
多元等,对实施教学的主体提出了掌握多样教学技能的相应要求。于是,在提及“教学素养”
之前便率先提出所谓“教学技能”的相关问——掌握必要的、足量的教学技能,是能够
承担教学实施之重任的必要条件
教学,在承担其相应的实施任务时,仅就掌握与运用教学技能的程度而言,通常有
三个不同的层次,即 第一层次,是借助于体验式的职业经历而完成外显的教学技能的基本
训练;第二层次,是在教学技能的实际运用中努力把外显的教学技能内化为掌握教学技能的
主体的教学素养第三层次,是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能够自觉依据教学的需求而有所侧重的
在运用教学技能时表现出相应的教学素养。于是,“技能”“素养”的先天性关系的梳
理中,在由“教学实施”引出了“教学技能”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所谓“教学素养”的相关
问题——通过“技能在运用中的内化与固化,便能使其升华而成为实施教学的主体的内
在资稟——“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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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其实在的意蕴必须在与相应的学科组合成为所“学科教学后方能够
给出现实的表达。正所谓“白马非马”,尽管通常情况下是以“教学”作为“学科教学”的
通俗指代,但其间的差异仍然可以从形如
“学科教学” = “学科 + “教学”
的结构分解式中给出明显的区分。由此可见:在约定俗成的通俗指代背景下,所谓的“教学”
的基本素养应该与相应的“学科”相关。
教学,既然其实在的意蕴为所谓“学科教学”,那么从事“学科教学”实际运作的
教师所具备的“学科教学素养”就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应该包括从事各个学科
教学活动的教师所应共有的“教学素养”外,另一方面还应该包括带有具体学科特色的“学
科素养”。其相应的结构有如下式所给出
“学科教学素养” = “学科素养” + “教学素养”
尽管“学科素养”在职前教育中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职后的进一步积累与重组也是不应忽视
的;至于“教学素养”,则几乎完全要靠在职后的教学实践中去探索、感悟与养成。
教学,伴随着相应的运作,实际上需要作为运作主体的教师恰当而充分的表现所积
累的包括“学科素养”和“教学素养”的所谓“学科教学素养”。实际上,在“学科素养”
“教学素养”的比较中,后者对教学运作的影响更为重要。在教学的实践中,笔者体会到
了关于“学科教学素养”“三突出”原则:在教师所拥有的学科教学素养中最应该突出的
“教学语言”在教师的不同形式的“教学语言”中最应该突出的是师生间的“交流语言”
在师生间所有的“交流语言”中最应该突出的是“设问与应答的交流语言”
教学,„„
10、关于“教学”的伦理道德
教学,是发生在人际间的活动,而发生在人际间的活动就应该尊重人性应该讲
究人伦、就应该以“道德”“伦理”的相应标准作双重的规范与制约这就是说:由于教
学先天性与人相关,于是便先天性存在着所谓的“教学道德”问题和“教学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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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由于与人相关从而先天性的存在着“道德”和“伦理;教学,由于最终要
落实在运作层面上从而先天性的关系到“行为”和“技术”。正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
而下者谓之器”
——
若将“道德”和“伦理”指认为是形而上之“道”,则“行为”和“技
术”就应该是形而下“器”。而当上位的“道”与下位的“器”作所谓的“上下合一”的
相应组合,则便构成了作为复杂事物或复杂系统的“教学
教学,作为一个复杂事物或复杂系统,若论及其所蕴含着的形而上之“道”,就应
该使之与形而下“器”先行建立联系再一并论之。作此安排的理由极为简单:作为形而上
“道德”“伦理”都必须通过形而下“行为”“技术方能够得以表现若在形而
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之间建立起联系,则一方面可以谓之为处于上位的“道德”
“伦理”的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又可以谓之为处于下位的“行为”和“技术”的得以升华。
是的,我们确实可以、并确实应该将涉及“教学”“职业伦理”“职业技术”联系起来,
进而使得“职业伦理”落在实处和“职业技术”得以升华。
教学,作为一个复杂事物或复杂系统,兼有形而上的“道德”和形而下的“行为”
我们可以、并应该将涉及“教学”“道德”“行为”联系起来从而使得“道德”落在
实处和“行为”得以升华。这里不准备花费更多的篇幅论及完整的“道德体系”,只想从东
方文化积淀中的一个道德准则出发,简要论述笔者在“道德”“行为”间建立联系的相关
运作。东方文化积淀中的这个道德准则指的是:“由己推人而设身处地
——
作为教师而自觉
站在学生立场上思考。在这一道德准则的启示与引领下,结合教学实践中的感悟,很自然
的便形成了“与其做教师而教给学生去学,不如做学生而学给学生去悟的相应观点,在很
大程度上改进了相应的教学行为
教学,作为一个复杂事物或复杂系统,兼有形而上的“道”(即“伦理”和形而下
“器”(即“技术” 我们可以并应该将作“上”位的“伦理”和作为“下”位“技
术”贯通,使之达到所谓“上下通气不咳嗽”的良好状况。这里不准备花费更多的篇幅论及
“上下贯通”的“伦理体系”,只想从笔者思索而悟出的一个伦理原则出发,简要论述笔者
在“伦理”与“技术”间建立联系的相关运作。笔者思索而悟出的这个伦理原则是:“只传
授自己所坚信的真理,决不用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内容去影响学生” 在这一伦理原则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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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引领下,结合教学实践中的感悟,很自然的便养成了“针对教学内容而自觉质疑努力探
求真理而实施传播”的良好习惯,这样便自然在很大程度上改进了教学行为的技术、提高了
教学行为的能力、放大了教学行为的成效。
教学,„„